【富贵慢游】成都到三亚双飞五天四晚游|三亚往返|蜜月胜地

出发城市:成都 行程天数:5天 出行方式:跟团游

途径地点:|三亚

¥2280元

【富贵慢游】成都到三亚双飞五天四晚游|三亚往返|蜜月胜地
行程安排
日期 行 程 表 住宿 D1 温馨的家Q三亚             餐:无 三亚 飞往美丽的鹿城--三亚,专人接机,沿途欣赏鹿城风光,入住酒店休息,迎接第二天的慢游之旅。 D2 三亚-兴隆                  餐:早/中/晚 兴隆     早餐后;前往中国热带迷人时尚情人岛【西岛】(保证180分钟充足的玩海时间)—享受情人岛的阳光、海浪、沙滩,或鱼翔潜底,这里拥有完整的珊瑚礁自然保扩区;抵达海南最大的华侨兴隆农场、参观【兴隆热带植物园】欣赏各类奇珍异草(游玩60分钟)。晚入住酒店。    D3 三亚                       餐:早/中/晚 三亚      早餐后;前往海中奇岛、眺山海奇观、觅心灵归隐、释放旷野激情的【蜈支洲岛】(游玩180分钟);游览不“夏威夷”胜似“夏威夷”的天下第一湾——【亚龙湾沙滩】(游玩100分钟),这里的沙子白如雪、软如棉、细如面,具备世界上五大旅游要素:阳光、沙滩、空气、绿色、海水,风光令人一叹;晚餐后自由活动; D4 三亚                       餐:早/中/晚 三亚     早餐后;上午游览著名的国家5A景区---【南山佛教文化苑】(游玩4小时)、观生态园林,畅游充满热带田园风情的“慈航普渡园”、浓郁滨海特色的“吉祥如意园”,瞻仰海上108米高的三面观音圣像;下午自由活动; D5 三亚Q 温馨的家            餐:早/中                                                           早餐后;游自古被喻之为“天之尽头、海之角落”的--【天涯海角风景区】(游玩3小时),景区内刻有“天涯”、“海角”、“南天一柱”、“海判南天的巨石雄峙南海之滨,为海南一绝;下午自由活动,晚上乘晚班机返回温馨家园,结束“富贵慢游”之旅。
产品特色
产品理念 看大海碧波的浪漫,听大山清风的呼唤,感受唯美天地,享繁华中多一份的清雅与纯净。产品承诺 1、专业中文导游贴心服务讲解;2、绝不更换景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减少景点、不压缩游览时间;3、绝无强迫购物,购物随客意。产品特色 1、全程入住指定酒店2、畅游5A级西岛、5A级南山文化苑、4A蜈支洲岛、4A级天涯海角景区等优秀景点一网打尽;3、海南地接指定委派高一级GPS安全监控系统空调旅游新车。贴心赠送 •含政府调节基金40元/人; 赠送:海南风情岛服1套、矿泉水每人每天1瓶、小贝壳每人1个•
费用说明
跟团游费用包含 1、全程标准酒店标间,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客人自理。2、全程含7正4早(正餐十菜一汤、除兴隆一餐为八菜一汤、八人一桌、30元/人/天),兴隆正餐不用费用不退、早餐5点1粥;不含酒水。(常用餐餐厅:海虹、天天渔村、腾海渔村、分界州中餐厅、椰梦海岸海鲜城、豪威、美丽春天、南山素斋、山水、东郊椰林海鲜城、银湖、海域、粤香园)费用不含 景区游缆车费;海上娱乐项目费;特殊自费景点门票和超公里费等;儿童安排 12周岁以下含餐、车 元/人,不含门票,不占床,产生费用由家长负责另行付费项目及景点价格表 1、分界洲(水肺潜水300元/人起) 2、红艺人表演150元/人 3、海鲜大餐150元/人
温馨提示
预订须知报名前请来电咨询,谢谢! 1、行程中旅游用车由海南省旅游汽车中心统一调度,保证一人一正座(21座以下旅游车无行李箱)。旅游者对车辆及司机服务有投诉请直接向海南旅游车统一调度中心进行投诉,电话:0898-66833151。抵达海南前24小时内取消合同的游客(如因航班延误无法抵达等),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费及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约400元/人。 2、海南酒店标准比内地偏低,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遇旺季(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15日之间)酒店资源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造成行程中备选酒店客满,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以上酒店。酒店的退房时间为中午的12:00,返程为晚班机的旅游者可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前台后自由活动或自补房差开钟点房休息。 3、行程中所含的餐食,早餐为酒店房含,不用不退。正餐按产品用餐标准操作,不含酒水。海南用餐口味较清淡,且普通团队餐厅菜式比较雷同。建议旅游者可自带些咸菜或辣椒酱等佐餐。 4、行程所含门票指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电瓶车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景点门票。该产品报价为综合优惠价格,持军官证、导游证、记者证、教师证等证件不能减免门票费用;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景区后括号内备注游玩时间为抵达景区开始到离开景区为止时间。 5、行程中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如在自由活动期间有购物需求,可参阅本社《海南旅游指南》内容选择。 6、行程不含的其他海南当地特色旅游项目或告知内容,可参阅本社《海南旅游指南》,如有需求可与当团导游联系,合理安排最佳体验时间,不给旅游留下遗憾。 7、行程结束前请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地接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在行程进行中对地接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拨打我社24小客服热线:0898-66767565,有争议尽量当地解决。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其它二、旅游合同补充说明 鉴于《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为保证双方签署的主合同符合《旅游法》的规定,对旅游主合同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享有《旅游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旅游法》规定的义务。 二、在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可自愿参加旅游者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自由活动的时间、地点由旅行社根据团队行程整体安排确定,并在“行程介绍附表”中注明。 三、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有旅行社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选择的,由旅游者现场签署自愿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书面文件。 四、自由活动中可选择的购物场所由旅行社在“行程介绍附表”中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可选择进入购物场所购物,也可以选择在自由活动期间自由活动,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场所,也不得强迫购物。 五、由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可能不会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六、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七、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但如旅行社有正当理由的(如机票、签证等无法转让)旅行社可以拒绝该请求。 八、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双方约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十、旅游途中遭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做出妥善安排。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十一、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旅游者已知悉且认可了; 三、风险须知及安全提示书 一、确认出行安排:签约后、旅游者解除的,给旅行社造成损失(该损失可能会涵盖旅游费用的大部分),该损失需由旅游者承担。 二、有效身份证件: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旅游合同,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乘机等手续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三、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并携带旅游合同及附件到海南旅游以便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如信息不符,我社有权拒绝接待,由此造成的我社的经济损失由游客承担。 四、健康说明:海南气候炎热,紫外线照射强烈,雨水充沛,请带好必备的防晒用品、太阳镜、太阳帽及雨伞。同时配备清热、解毒的药或冲剂。游客在充分了解海南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确认自身条件能够适应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费用药物的,请随声携带并带足用量。 五、因个人隐瞒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海南当地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1、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 2、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并不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3、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4、确认自身条件能够适应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费用药物的,请随声携带并带足用量。 六、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七、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了责任险,旅游者报名时可要求旅行社代买或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发生意外伤害时,以保险公司保单约定责任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游客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的相关手续。 八、必须严格遵守行程内景点安排的游玩时间!行程先后顺序在实际游览中可能会调整,但景点不减少。 九、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之导游,记好导游电话备用。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保管或到酒店前台免费寄存,自己下榻的酒店的名称位置也要记牢,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特别三轮摩托车,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十、特殊情况解约: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国家地区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严重危害及旅游者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返还旅游者。 十一、人身财产安全提示: 1、注意饮食卫生: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及饮料,旅游者自行在外用餐时,注意环境卫生,在海南当地尽量少在路边小摊用餐。 2、做好个人防护:如旅途涉及热带、高原、海滨、草原等特殊气候、地理条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充分了解目的地情况,备好相应的服装鞋、帽,做好防晒、防蚊虫、放高原反应等工作。晕车的旅游者,备好有效药物,旅途中有不良反应及时说明。 3、注意人身安全:请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切记单独行动,注意人身安全,旅游途中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团队的或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当地警察机关的帮助。 4、慎选自选活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自选项目,如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等勿选择刺激性或高风险活动,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骑马/热气球/快艇等高空、高速、水上、水下高风险活动,更具危险性,请充分了解活动知识,服从指挥,建议另购特定保险。 5、防范水上风险:水上游览或活动时,应加倍注意安全,不可擅自下水或单独前往深水区或危险水域,应听从指挥和合理的劝阻。 6、遵守交通规则:通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行车途中系好安全带,并不要随意在车内走动,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陪护,以防不确定危险,车辆在颠簸路段过程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 7、保管好贵重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的保险柜服务,勿放在交运行李、酒店房间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务稳妥安置,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游览、拍照、散步、购物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 8、携带旅行票证:旅行证件、交通票证请随身妥善保或由领队。导游保管,以避免遗忘、丢失。 9、保持通信畅通:请保持手机号码与预留在旅行社的一致,保持畅通有效,并注意将手机随身携带以备紧急联系,由于旅游者提供的手机号码与预留旅行社的不一致,导致无法正常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承担。 10、理性购物消费:购物时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十二、第三方责任告知: 1、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2、个人消费:非旅行社行程安排的购物点、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 3、文明出行,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如无意购买请不要与小商小贩讲价还价,一旦讲好价格而不购买的话容易与当地居民产生矛盾;出游请保持平常的心态,遇事切勿急躁,大家应相互体谅,互相帮助。 如在行程中对旅行社的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旅游目的地当地拨打质量监督电话0898-66767565,有争议尽量在当地解决,如旅行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的争议,可在当地备案;提醒各位游客:旅游投诉的有效时间为自当地备案后团队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旅游者在海南当地游览行程中所签的证明,确认书等其他书面性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预订流程:网上预订/电话预订旅行社确认付款/签约预订成功开心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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