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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到【丹东凤凰山】+大梨树两日游(汽车团)
出发城市:长春 行程天数:2天 出行方式:跟团游途径地点:|丹东凤凰山|凤凰山|丹东|梨树|凤凰
¥428元
行程安排
第1天长春-大梨树-凤凰山早乘车赴丹东,抵达后游览国家级重点名胜风景区—凤凰山(游览时间约4小时) 感受凤凰山雄、险、幽、奇、秀;游览景点三教堂、通玄洞、夹扁石、观音阁、双龙背、将军峰、罗汉峰、登仙人台等,凤凰山古洞自然造化、惟妙难测。 下山后大梨树晚餐,后欣赏大梨树知情表演,体验45年前,为响应号召,数以千万的知识青年拿起镰刀、锄头走进乡间田头,在那个特殊的环境下,在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里,形成的独特的知青文化。入住。用餐:早餐(敬请自理)中餐(敬请自理)晚餐 √住宿:大梨树第2天凤凰山-长春大梨树一重重地山峦高耸,农民在山岭上开出了一道道的梯田,种上了果木禾苗。早餐后游览花果山、干字文化广场,药王谷景区(五福台坐福,十二生肖园寻宗,同寿堂问寿,百草园学药阴阳泉、大梨树树墩遗址等),在花的海洋,在大自然地怀抱中进行有氧运动,让眼界开阔,让心灵明净。 漫步北方影视城,您可观赏到民国时期的城镇风貌,这里精致的民国时期建筑、丰富的拍摄场景吸引了众多影视导演纷纷率剧组取景拍戏,这里曾拍摄《小姨多鹤》《女人一辈子》、《菊子》、《眼中钉》、《勋章》等多部电视剧。 在葡萄城里,您还可以品尝到草莓、葡萄、小柿子等,通过亲自采摘的方式,让您尽情享受无尽的田园生活和丰收的喜悦!午餐后乘车返回长春,结束旅程。用餐:早餐 √中餐 √晚餐(敬请自理)
产品特色
休闲度假小周末采摘 1.梨树万亩果园,五一正直花开好时节,徜徉花的海洋,尽享人生烂漫! 2. 大梨树至今保持集体公社文化。 3. 大梨树的应季葡萄采摘,让你体验无穷乐趣,尝最鲜果实。 4. 胜似江南的大梨树水乡,让你感受静谧惬意的生活 大梨树简介:景区由花果山、干字文化广场、药王谷、葡萄城、展览馆、影视城、餐饮娱乐区组成,是集赏花摘果、休闲娱乐、度假避暑、会议接待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区,这里的山水田园风光、传统中国医药文化、地道的农家饭菜深受游人喜爱。
费用说明
跟团游交通:往返空调旅游车 ①按成团人数配备车型,保证每人一个正座; ②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1米以下的儿童也需占座。行车过程中需监护人监护; ③在行程为自由活动期间,旅行社不提供车辆服务; ④出行座位顺序,按照报名先后,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住宿: 标准一: 4-6人间,公共卫生间 (河边客栈) 标准二: 2-3人标准等,独立卫浴 (青年点) ① 太阳能热水浴或定时热水,根据酒店情况,服从安排; ② 住宿的床位是由旅行社提前采购的,行程中如临时取消或提升标准,住宿费用不退,请给予谅解; ③ 报名客人如遇单数,尽量安排三人标间或拼房,如不便安排,客人需自补房差。 ④ 入住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儿童需持户口本。特殊情况需自行到当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 门票:大梨树景区门票 凤凰山首道大门票、小交通 ① 如遇交通堵塞,景区临时性关闭,不可抗力等因素,未产生的门票按照旅行社与景区的协议价格退还费用; ② 景区内的购物点与旅行社无关; ③ 景区内的电瓶车和索道,报价均不包含,如需要客人可请导游帮忙代理; 用餐:全程含2正餐1早餐 ① 正餐标准:20元/人/餐,八菜一汤,不含酒水。常规十人一桌,如遇人数增加或减少,根据情况调整菜量; ② 早餐标准:粥、馒头、咸菜;因早餐含房费内,不用早餐费用不退。 ③ 如有特殊饮食习惯或者临时情况退正餐,需要提前4小时和导游说明,方可退款。 导游:持证导游服务 ( 因每团只有一名导游,所以请游客积极配合,并自行照顾好同行家人)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团费不含: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景区内的索道及小交通,其它个人消费。
温馨提示
预订须知特别说明:①旅游旺季或黄金周,会遇到高速堵车,景点排队等情况,请文明出行。 ②导游有权利根据交通、景区、不可抗力等因素调整行程的先后顺序。 ③《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请游客详细阅读,并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游客代表同行客人签字确认。确认方式为:XX等一行7人 138XXXXXXXX ★本社推荐:详情请仔细阅读第二页补充协议中内容 自费景点名称 价格 停留时间 凤凰山索道 单程50元/人 -----温馨提示国内游旅游合同附件一: <推荐自费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甲方:(旅行社) 乙方:(参团所有客人名字) 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依据《旅游法》规定,本着为游客利益着想,就乙方游客申请行程中安排推荐自费项目及购物活动并委托甲方落实事宜,双方诚意并特订立《购物补充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内容: 乙方游客对甲方导游员依据行程约定,游客如认可,请在框内签字表示自愿确认参加,不参加活动的乙方游客,甲方将安排游客在附近休息场所自由活动或小憩。全程含有 个购物点及另行付费项目明细具体如下: 自费景点名称 价格 停留时间 凤凰山索道 单程50元/人 二、双方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的解决方式 1. 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乙方可自由选择。 2. 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乙方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4.选择参加自费项目活动的游客需提前报名订票,方能享受旅行社优惠门票价格,折扣门票一旦预定出票不能退还改期,请报名前认真考虑以后慎重选择。 5. 甲方承诺免费提供前往约定购物场所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因乙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甲方不承担责任)。 6. 特别提醒乙方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乙方自己选择决定。 7. 乙方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甲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三、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自费或另付费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增加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游览参观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我自愿签署《自费另付费项目告知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承诺不因此投诉和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联系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效期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直至本活动结束协议终止。一旦双方签字确认,表示无异议并执行合同内容,且留下联系方式。 客人签字: 人数: 出团日期: 合同编号: 预订流程:网上预订/电话预订旅行社确认付款/签约预订成功开心出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