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将环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将设为机动车低排放区 - 综合 - 高速网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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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 太原市将环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将设为机动车低排放区 发布时间:2018-06-25  来源: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太原市大气环境质量,昨天太原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柴油货车和工程机械污染管控综合治理行动。   据悉,此次治理行动首先将加强源头管理,太原市范围内将禁止注册登记国五(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按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对机动车牌证公示作废。同时,将全市黄标车信息和达到报废标准的老旧车信息,纳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查扣。黄标车和达到报废标准的老旧车全部淘汰。按照原环保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严格机动车定期检验制度,对未通过尾气检验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加强载货车辆综合治理,严厉查处超标柴油货车违法上路行驶行为。重点查处逾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无通行证闯禁行、冒黑烟和超标排放上路行驶的柴油货车。加大市区载货车辆管控力度,进一步优化柴油载货车辆限行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重点打击中重型等柴油载货车辆涉牌涉证、闯禁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载超限、抛撒遗漏等违法行为。   强化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橙色以上预警信息,启动二级以上响应时,实行交通管制,在高速环内禁止中重型载货车辆通行;拉运沙石、渣土的车辆全部停驶;过境载货车一律绕行外环高速(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除外)。加强与环卫、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合作,配合开展在市政道路上行驶的非道路移动施工机械专项整治行动。   此外,太原市将设立机动车低排放区。通过开展货运车辆排放标准排查摸底,确定太原环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低排放区,国三排放标准(含)以下载货车辆禁止驶入,进入该区域的外地载客车辆必须为国四(含国四)以上排放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推行低排放区政策。全面落实低排放区域配套措施,在现有路网结构的基础上进行优化组合,通过在低排放区优化行驶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明确车辆绕行具体路线;在低排放区域周边设置限行标志和绕行线路提示牌,严控高污染车辆进城。   山西晚报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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